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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人寿2012版康宁终身保险的具体条款内容是?

在2012年推出的中国人寿康宁终身保险中,我们为您提供全面的保障计划:

综合重疾保障:涵盖40种重大疾病,自合同生效后180天即可获得保障(意外伤害除外),一旦确诊,您将根据剩余的基本保额获得赔付。

特定疾病赔偿:包括10种特定疾病,同样享有180天的等待期(意外伤害除外),确诊后可获得基本保额的20%作为赔偿。

高度残疾保障:一旦遭受不幸,您将获得等同于基本保额的赔付。

身故保障:若不幸身故,18岁前将返还全部已交保费;18岁后,因疾病身故也将返还已交保费;其他情况下,将按基本保额进行赔付。

我们的保险计划还包含以下免责情况:

投保人故意对被保险人造成伤害或死亡;

被保险人自我伤害、故意违法或抵抗法律执行的刑事制裁;

被保险人在合同生效后两年内自杀,无民事行为能力者除外;

被保险人非法使用毒品;

被保险人醉酒驾驶、无驾照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车辆;

因战争、军事行动、恐怖袭击或叛乱造成的伤害;

核爆炸、核辐射或核污染导致的伤害;

遗传病、先天性缺陷或染色体异常所致的疾病。